文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动态心电记录仪等院内比选议价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文山市人民医院拟对动态心电记录仪等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通过比选比价的采购方式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议价。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动态心电记录仪等院内比选议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WSSRMYYZXCG-2025-01-0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文山市人民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等院内比选议价采购项目,具体为:
1.心内科动态心电记录仪(长时程)5台(参数详见附件1),预算最高限价0.2万元/台,应提供耗材报价。
2.药学部住院药学监护系统、药学咨询管理系统、健康助手系统接口费,预算最高限价合计5.8万元。
3.血液净化中心信息系统承担维护服务,维保费用控制在信息系统采购合同价的5%以内。
4.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二病区、心血管内科心电监护遥测盒子,预算最高限价0.5万元/台。
(二)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交货地点
文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
(四)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质保期
至少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材料、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谈判。如供应商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0876-2193665)。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文山市凤凰路31号(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党委会议室)。
(二)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15时00分,谈判地点为文山市凤凰路31号(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党委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函(盖单位鲜章)(附件2);
2.供应商报价表(附件3)。特别提醒,报价表仅提供第一次报价,且不得高于我院采购预算价;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有效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时提供);
6.产品信息、参数等;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者,请按以下采购人信息联系:
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1号。
联系方式:0876—2193665。
八、本公告在文山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http://wssrmyy.net)。
附件:1.动态心电记录仪(长时程)技术参数
2.报名函
3.XX公司报价表
文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1月22日